北京工商大学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京教资财〔2023〕186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北京工商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规定》、《北京工商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及《北京工商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相关工作规定,现将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李中奇

副主任:吕良

成员:学生处副处长以及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

二、参评资格

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备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资格,绩点、综合测评等其他参评条件参照《北京工商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

三、评审程序

1、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学生开展学年总结,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

2、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受理学生的申请,并根据学校下达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开展评审工作,按要求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等有关材料,通过[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学务管理系统]报送相关数据;

3、学校对评出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评审工作日

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会拟定于10月19日上午在良乡主校区召开,工作日程见附件1。

北京工商大学学生处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1: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日程

附件2: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

附件3:北京工商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北工商学字〔2023〕13号)

附件4: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模板

附件5: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填写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