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京教资财〔2023〕186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北京工商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德、智、体综合测评规定》、《北京工商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及《北京工商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工作规定,现将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李中奇(校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吕良(学生处处长)
成员:学生处副处长以及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
二、参评资格
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资格,绩点、综合测评等其他参评条件参照《北京工商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三、评审程序
1、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秉持“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评审原则,在学生开展学年总结,综合测评活动的基础上进行;
2、符合国家奖学金参评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受理学生的申请,并根据学校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附件2)开展评审工作,指导学生参加校级差额评审会的陈述、展示,按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等有关材料,通过[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学务管理系统]报送相关数据;
3、学校对评出的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得者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评审工作日程及评审细则
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拟定于10月8日在良乡主校区召开,将采用“视频展演+个人答辩”现场评审方式,即每位候选人有2分半个人成绩播放,1分半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安排及详细评审细则详见(附件3)。
北京工商大学学生处
2023年9月26日
附件1:《北京工商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北工商学字〔2023〕12号)
附件2:《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候选人名额分配》
附件3:《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日程及评审会细则》
附件6:《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专家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