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宣传力度,增强资助宣传效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组织招募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并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招募范围及数量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拟从当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并愿意从事志愿服务的学生中招募,每年招募20-30人。

二、招募流程

1、个人自荐与学院推荐。招募采用个人自荐与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形式,每学院至少推荐1名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自荐或学院推荐的学生须填写《北京工商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登记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

2、资格评审。学生资助中心负责组织对所有报名的学生进行评审,择优选拔;

3、颁发证书。学校将对受聘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颁发聘书和荣誉徽章;

4、集中培训。学生资助中心每年11月组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集中培训。

三、主要任务

1、担任学院常态化资助宣传员。协助学院通过宣传画、板报、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广泛宣传资助政策;

2、开展新生入学志愿服务。面向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帮助新生适应大学生活;

3、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回到家乡的机会,回到高中母校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如何在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下安心学习、成长成才。也可建立宣传小组,进村入户宣传政策;

4、开展送政策下乡下活动。利用学院走访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机会,协助学院老师到学生家里及学生所在村、街道宣传资助政策。

四、考核管理与表彰

1、“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聘期为一年,如果条件允许第二年可续聘;

2、各学院要对“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及时了解学生工作情况并及时将工作成果上报学生资助中心;

3、学生资助中心将对“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发放工作补助。对于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自2017122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