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国家资助政策

     为使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一步了解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日前,自治区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就资助政策有关资助对象、具体内容、资助标准、主要途径、享受资助的学校以及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等问题,回答了笔者提问,现摘录部分问答。

  

问:建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的后顾之忧的一项惠民政策,这个新体系中包括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新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包括:

  国家资助和社会捐助以及助学贷款三个部分,主要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教育部师范院校免费资助等。

  除以上政策以外,我区每年能争取到社会资助资金约1600多万,共二十多个资助项目,受助学生每年约有4500左右人次。包括: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兴华成才助学金、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国洲助学金、春蕾计划、宁夏国安助学奖学金、千企万才资助特困大学生项目、宁夏农信助学基金、明德奖学金、宁夏福彩、城市最低保障户中特殊困难救助、内蒙古河套酒业助学金、金秋助学活动、助寒门学子圆大学梦、柯达助学金、丰田助学金,社会影响较大的有陈逢干助学基金会,每年捐助300万元助学金解决我区进入高校本专科及民族预科新生的学费和生活补贴,每人一次平均受助4000元,每年基金会资助600人左右。

绿色通道” 就是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新生,入学报到时,可以采取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供各种资助的措施。

 

问:通过哪些渠道能够了解到新资助政策体系的具体内容?

 

  答: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主要文件,一个是国务院 《关于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这是最重要的文件。除此以外,财政部、教育部还制定了八个配套文件,主要涉及到国家奖学金暂行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暂行办法、国家助学金暂行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暂行办法、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指导意见、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还有财政部和劳动保障部对技工学校发的国家助学金暂行办法。

了解这些政策的渠道有:第一,教育部门已把这些文件的主要内容编印成一个宣传册,要求各高等学校在今年录取新生时,每一个录取通知书里都要放一册,做到每个被录取新生人手一册,我区已经实施。第二,教育部政府网站上把这些文件已经全文登载,可以到网上查询。第三,各高等学校也会通过宣传橱窗、会议形式,组织学生进行学习。

 

问:国家新的资助政策充分体现了帮困奖优的特点,其含义指的是什么?

 

答:国家新的资助政策设计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既帮困又奖优,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推进和促进教育公平,政府、国家、学校都有责任帮助贫困学生入学,完成学业。国家的政策是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更加努力学习,同时引导学生要报考国家急需的专业,对这些学生资助的力度更大一些,学生毕业以后到祖国最艰苦、最需要的地方去,这方面也有制度措施。当前主要工作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和推进。

 

:为什么在大学第二年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怎样申请?评审程序是什么?

 

  答:由于各地的教育、教学水平、条件、生源状况,甚至考题都不一样,所以很难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去判断这个学生是否特别优秀,是否品学兼优,在这个时候把大家放在一个统一的起跑线上,东部沿海的学生会占有一定的优势,我们宁夏的学生会有劣势,因此,为了公平起见,国家制定政策时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是从二年级以上的时候开始申请。

申请和评审程序是: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930日前,学生根据基本条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的认定,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于每年1115日前,报有关部门备案。而国家奖学金是不需要学生申请的,由学校来统一组织评审,学校在每年的9月份开始到1130日之前,会有一个严格的评审程序,要经过几关,最后由学校的校领导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审定以后才能获得国家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程序是什么?向哪些专业倾斜?怎样分档?

 

  答: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主要是依据《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然后还有一个《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首先要进行认定的,认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然后提出申请,经过评审才能获得。

  国家助学金在分配名额的时候向农、林、水、地、矿、油、核专业倾斜。

国家助学金标准原则上规定每生每年拿到2000元,具体在10003000元之间分档。我区助学金具体分档的办法正在制订。

 

问:国家助学金与学校原有奖学金的发放有没有冲突的地方?

 

答:现在有很多学校设立了学校奖学金,有些奖学金是社会捐助,有些是学校从经费中提取一些作为奖励优秀学生的奖学金。这次政策出台的国家奖学金应该是国家级的奖学金,国家要统一发获奖证书的,要进入学生档案的。我们鼓励各高等学校设置自己的奖学金,也欢迎社会各界重视教育、支持教育的各界人士来捐助设立各种奖学金,大家共同来帮助高等学校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成才。

 

问:能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答: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这两个奖学金只能申请评定获得一个。同时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比如得到了国家奖学金,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获得了国家励志奖学金,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问:高职院校的“3+2”教育形式的大专阶段的学生有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格吗?

 

答:五年制大专学生,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享受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助学政策,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后可以享受高等教育的资助政策。

 

:上大学后怎样才能获得勤工助学岗位?有什么要求?

 

:勤工助学是我们资助政策体系里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是学生通过在学习之余的劳动来获取的报酬,来补助部分的生活费用,勤工助学是在校的所有学生都可以申请,但是我们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我们要求每个学校都要为学生提供相对充足的勤工助学岗位,每个学生每个星期最多勤工助学的时间不超过8个小时,每个月不超过40个小时。勤工助学的报酬是怎样定的呢?原则是每个小时不低于8块钱。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否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随着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深入,普通高等学校中部分学生确因经济条件所限制,交纳全部学费有困难。为帮助这部分学生不因此影响学业,在收取学费的普通高等院校中,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尤其是烈士子女、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优抚家庭子女实行学费减免政策,具体减免的额度由所在的学校来定,会有专门的减免办法,如果家庭困难学生符合所在学校的减免规定就可以享受学费减免。

 

问:高校如何认定一个学生是否家庭经济困难?

 

答:新体系政策设计中考虑了这个问题,在配套文件中,其中有一个就是教育部和财政部下发了 《关于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在这个指导意见中,对各个地方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指导意见。我区正在研究制定符合区情的认定实施细则,高等学校要根据国家的指导性意见和我区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评定。学生在家乡取得一份家庭经济困难的调查表,请当地乡镇和街道民政、教育部门加盖公章予以证明,然后学校认定。

 

问:新政策从2007年秋季实施,请问对于新生和老生是否有所区别?

 

答:这次资助体系为了在更高层面上体现党和政府对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爱护,资助政策从91日开始不分新生老生。今年新被录取的大学生和在校大学生,都可以享受新的资助政策体系规定的政策。比如国家助学金,一年级、二年级都可以申请,不分新生和老生。

 

问:国家助学贷款的程序是什么?

 

答:学生向所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同时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初级资格审查,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然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提交经办银行,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银行审批后,学校将组织学生填写、签订贷款合同、借据等文本,并协同经办银行组织发放贷款。学校应将学生贷款信息及时通知贷款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并在学生毕业前夕,组织借款学生和经办银行签订还款手续和确认书。

 

问:国家助学贷款有什么优惠条件?

 

  答:第一、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按照现行的贷款条件,国家有贷款法、担保条例,凡是向银行申请贷款都要有担保人,或财产抵押。但是国家助学贷款不同,靠学生个人信用就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

  第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补,借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

  第三、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

第四、对毕业后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期达到一定年限的借款学生,经批准可以由国家代偿其贷款本息。

 

问:中等职业教育政策体系有哪些具体内容?

 

  答:一是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制度。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规定的比例共同负担。其中,西部地区不论生源,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比例为8:2;国家助学金是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主体,覆盖中职在校生的90%%以上。

  二是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中等职业学校政府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由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主要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是学生参加生产实习为核心的助学制度。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力的办学方针,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力争做到学生在第三学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让学生通过顶岗实习,获取一定的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开支。同时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

  四是中等职业学校学费减免制度。中等职业学校每年都要安排不低于事业收入的5%%,用于建立学费减收和免收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减免学费。

  五是助学贷款或延期支付学费制度。国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小额助学贷款,可由地方政府予以贴息。

  六是多种形式的社会资助制度。采取有效的措施,鼓励和支持有关金融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积极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问:我们了解到现在中等职业学校新资助体系与以前的资助体系有一些变化,新的资助体系有哪些特点呢?

 

答:现在新资助政策归纳起来有以下五个特点:

 

  第一、政府资助为主导。在整个新的资助体系当中,政府主导的地位是很突出的。就是政府拿的钱、政府设的国家助学金是在整个体系当中占主导地位的。

  第二、具有明显的普惠性。覆盖面很大,达到90%%,而且在覆盖的对象当中,包括了所有的农村学生,农村户籍、农业户口全都包括在内。大家都知道,农村的学生,家庭是有贫困的,也有不贫困的。但是,党中央考虑到重点要向农村倾斜,考虑到三农的问题,所以这个政策是向三农倾斜。

  第三、资助的额度加大。2006年的时候,每个中等职业学校受助学生每人每年1000块钱,新资助体系的标准是每人每年1500元,就是增加了50%%,增加了500元。

  第四、有鲜明的政策导向型性。主要是通过这个资助吸引更多的初中毕业生,上职业学校,接受职业教育,要扩大中等职业教育的规模。因为在高中阶段教育当中,国家助学金只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了。目前国家还没有在普通高中设立助学金,这个问题在国务院《意见》中提到了,里面说"另行制定"。这个导向很明显,是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的结构,改变我国当前教育结构当中普通高中的比例大、中等职业学校比例小的状况,要实现它们的比例大体相当的目标。

第五,具有职业教育的特色。

 

问:这样的惠民政策,对全国人民来说都是一件大喜事,资助对象具体是哪部分学生呢?可以通过哪些渠道享受到政策?

 

  答:《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各中等职业学校应将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今年9月入学的符合资助条件的新生能得到资助。

 

问:如何规范中职资助生顶岗实习管理?

 

答:关于中职学生实习管理问题,教育部和财政部印发了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要有专门的实习管理机构,要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定期检查实习情况,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同时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实习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实习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实习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实习管理工作,保证实习工作的健康、安全和有序开展。

 

问:目前有些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部分已在企业工作的青年入校,他们与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也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学校按照半工半读的方式组织教学。请问这部分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吗?

 

答:《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招收企业青年入校的学生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学校按半工半读方式组织教学,学生应从企业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用于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这部分学生不宜再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

 

问:这次我们实行的新助学体系,如何管理好,有哪些监督机制呢?

 

  答: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13号文件),办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八个配套文件,自治区正在制定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都有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

  第一、在今年秋季开学后,我们将汇同自治区财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组成督查督办小组,到各地区、各学校督办。

  第二、相关文件也作出了规定,各地财政、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国家助学金的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制订和完善资金使用、管理的制度,加强管理、细化管理、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各学校要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设立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助学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在评审、评定、发放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电子注册,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和管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

  有关详细政策可以咨询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高等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