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贫困学生社会资助管理,让更多的学生受到社会关爱

 石淑艳

北京工商大学 学生处 100037 

 

摘要:随着高校贫困学生人数不断增加,国家制订了一系列的相关资助政策,加大了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与此同时,社会资助的力量也逐渐增强,对于社会资助,我校实施了一系列方法,我校将社会助学金管理与高校资助育人相结合,多角度引导高校贫困生健康成长。

关键词:贫困生;社会资助;教育

 

随着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招人数也逐年增加,在校大学生数量不断增加,贫困学生人数也在逐渐加大,贫困生问题已成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2007 9月开学以来,国家实施了新的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奖励和资助项目,加大了资助力度,扩大了资助面,提高了资助标准。结合我校资助工作的实际情况,谈谈如何作好社会资助管理的体会。

一.完善资助制度,加强贫困学生身份的认定和管理

我校贫困学生的比例约占学生总数的16 %,特困学生的比例占6 %。多年来,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形成以奖、贷、勤、免、助为主要资助体系。资金主要来源是国家拨款、学校出资和社会捐助。国家实施新的资助政策后,我校有约13%的贫困学生受到了国家政策的不同程度的资助,学校每年投入100万元资金用于贫困学生校内的勤工助学,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800个,每年有1500多名贫困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约占学生总数的12%

国家实行新的资助政策后,我校及时修定完善了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相关管理规定,完善细化了贫困生的认定程序,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贫困学生身份的确认,是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实施各项资助措施的重要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各学院、系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认定评议小组的成员,具体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按照学生总数10%的比例设置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在本学院、系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在校学生资助中心备案。家庭经济困难的标准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本人的申请及其《家庭经济情况证明》中所反映的情况,并重点考核本人在校期间实际生活状况和在校表现,提出具体等级的认定意见,报送本学院、系学生工作组审核。认定评议意见经学院、系学生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将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档次进行公示。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学院、系认定工作小组提出质疑,认定评议小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院、系认定评议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生资助中心提请复议。学生资助中心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做出调整。学生资助中心和学院、系认定评议小组,每学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作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作好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切实保证国家及学校制定的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资助资源。

二.规范接受社会资助程序,作好社会资助的后续管理工作

2007年,我校有600余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受到社会各界不同方式的资助,有基金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个人捐资主体所提供的资助金,形式上有设立助学金、奖学金,或一对一的资助形式等。

(一)规范捐助程序与资金的管理

我校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专项资金和社会各界的捐赠资金设立专门帐户,加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学生资助中心根据资助者要求,与资助方签订资助协议,明确各方责任、义务及具体事项,根据资助方的要求选定受资助的候选人后,向资助方通报情况,并遵照资助方的意愿将资助款或资助物品发放给受资助的学生;如资助方提出特殊要求或资助者直接与学院、系联系协商资助事宜,有关学院、系与资助方协商合作协议并报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后,与资助方签订正式资助协议报学生资助中心备案,资助款划入学校财务设立的专门帐户,由学生资助中心统一办理发放工作。

(二)做好接受资助学生的选拔及社会资助后续管理工作

首先信息公开,公布资助项目和资助方对受资助者的要求和条件,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根据资助方的要求和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出具学生家长单位、家庭所地人民政府盖章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在班级评议的基础上,由辅导员,班主任及院、系、部学生工作组审核、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并组织学生填写接受资助登记表,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对获资助学生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受理学生意见。公示结束后,将受资助的后选学生情况报送资助方,收到资助款后由学生资助中心办理有关发放手续,在15日内发放给受助学生。接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要写出书面总结,汇报本人各方面表现情况,感谢资助者和社会的关爱。总结汇报材料由学生本人寄送资助者,以便资助者了解受资助学生的情况。

做好社会资助后续的各项管理工作,发挥资助方与受资助学生之间的桥梁作用,让资助方放心满意我校社会资助主要来源有基金会,如中国扶贫基金会的新长城助学金、希望工程的学子阳光助学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等设立的助学金。接受这样资助的学生每年按照要求需填写调查登记表或由学校填写的调查核实表,组织学生认真详实填写调查表,真实地向资助者汇报自己的思想、生活、学习情况,学生所在院系如实填写学生在校表现及学习情况。需要学校填写的调查表或核实情况的,我们主动联系学生所在院、系,详细了解学生各方面情况,征求学院意见后如实反馈学生情况。不定期了解受资助学生与资助人的通信情况,每年新年前给学生发放信封和明信片,叮嘱受资助学生经常向资助人写信汇报学习和生活情况,教育学生感谢资助人,把资助人的爱心化作学习的动力,把资助人的爱心变成行动,尽可能地关爱身边的人和事。

企业或校友在学校或学院设立的助学金或奖学金,每年由各院(系)按照评审程序组织评审,资助金到位后,由学生资助中心按照院(系)的评定结果组织发放给学生。每学年接受资助的院(系)组织召开年度资助总结表彰会或座谈会,邀请资助方或企业代表参加,受资助的学生代表向资方汇报在校学习及生活情况,表达对资助方的感谢。通过这种方式为资助方与受资助的学生建立了交流的平台,使资助方更多了解受资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关注学校的发展。同时对受资助的学生也是一个很好教育机会,通过与资助方或企业代表的座谈,使受资助的学生了解企业创业艰苦历程、关心企业的发展,增强了学生社会责任意识、感恩意识勇敢面对困难,刻苦学习回报社会的动力。

三.注重受资助学生的管理与教育,把经济资助与教育结合起来

贫困生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问题, 它会对一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深层的影响。学校把资助和育人有机结合起来,重视对经济困难生的教育工作。把思想教育贯穿于资助工作的全过程,深化工作理念,强化资助工作的激励与教育的功能。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组织开展以自强自立、艰苦奋斗、诚实守信和心理健康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和挫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国家设立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更多体现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而社会企业和机构的资助,则体现社会各界对贫困学生的关注和关爱,感受社会给予他们的温暖和人文的关怀,通过与资助方的交流与互动,使学生了解企业创业与成功经历和艰辛,激发学生克服困难、创业奋斗的决心,增强服务社会,服务他人的责任感。

学校通过开展活动把资助与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定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作风,把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生获奖感受与感言,编印成《励志年华》,强化激励作用,教育、激励贫困学生勤奋学习、自强自立、努力进取报效祖国的品质;通过组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开展“诚信在我心中”的主题活动,培养他们诚实守信的观念通过每学年评选、表彰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活动,增强他们自强自立的劳动意识;通过接受社会资助,与资助人的联系与沟通,增强学生感恩意识,回报社会、服务他人的奉献精神等。

为了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意识,培养学生服务祖国、回报社会、关心他人、奉献爱心的良好品质,我校从本学期开学起,在家庭经济困难受资助的学生中开展义务、志愿工作活动,要求受资助的学生主动参加学校、所在院、系安排的公益劳动或社会其它公益工作,每学期一般不少于25小时,学生参加义务、志愿工作的情况作为学生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和其他资助的重要参考依据。

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基础,除了国家、学校加强工作力度外,需要企业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除了在经济上给予他们帮助外还要给予他们更多的精神的支持和鼓励,只有这样, 贫困学生才能与其他学生一样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