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工作的现实要求与未来展望

学生资助中心 徐红京

一、    对国家经济快速发展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实存在的理解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是党和政府的一贯政策。从建国初期开始长期实行的人民助学金制度,到现阶段实行的以国家奖助学金为主要形式的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是党和政府的郑重承诺,这是一项关乎党与人民群众血肉关系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作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人员,需要从这个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的意义,用自己的行动来体现党和政府对青年学生的关爱。

国家经济发展的指标数据表明,国民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举国上下正在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经济发展的成果使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切身感受,城市繁荣发展引发的问题,也让管理者们颇费心思。但是在这繁荣的背景下我们却从“绿色通道”迎来了众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对于我们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工作,准确定为资助对象,具有重要意义。

在一般情况下的解释,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及多种经济形势存在差异,贫富分化。

经济困难从来都是相对的,比如现阶段高校学生中基本没有不使用手机的,手机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品,所以我们已经不再简单的以学生是否使用手机等现在化用品来辨别他是否困难了。这种情况还包括电脑、日常饮食、服饰、书籍、报班、甚至学习驾驶。经济困难学生也同样具有其他同学享受基本水平生活的权利,单从外表上已经不太容易有标签式的识别了。这无疑增加了我们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工作的难度。

我认为现阶段,教育部对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左右存在的判断仍然是符合实际的。我们的视线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经济欠发达的地区、面向经济困难群众、面向农村、农民。而对城市居民、父母有工作或是父母一人有工作的情况需要仔细甄别,既不拒绝,也不能不设条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我认为北京市实行的《低保证》、《救助金领取证》、《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做法非常好。我做家访时曾到北京某区进行过调研,了解到《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认定标准和方法,很有启发。简单地说,首先有一个标准。假设700元。然后看家长是否有工作,家长年龄、身体状况。如果家长有工作,收入超过标准自然不可以获得,即便没有工作,还要看家庭成员构成情况,如果家长年龄不超过45岁,身体健康,那也是不可以获得的。意思是不养闲人、懒人。如果家里有老人,还要看老家其他成员情况,总之比较合乎情理。

可喜的是,实行类似北京这种在介于“低保家庭”、“政府救助家庭”之间,设置《低收入家庭》作法的地区在增加,希望能够尽快完善。把《证明》与当地政府财政投入结合起来,尽最大努力做到客观公正,有利于减少政府人员“随意”做法,极大提高《证明》信度。

二、    政府工作人员中“不当”的办事行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影响

1、   生源地助学贷款不能直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的依据。随着生源地助学贷款数量的增多,已经成为学生资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按一般推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优势在于,生源地助学贷款事务部门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有困难需求的才给予办理,学生来到学校就可以凭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直接证明其经济困难身份。但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一些地方来自教育部门、财政部门、银行系统的学生也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当然这并不排除这些家长有让孩子通过这种方式经受锻炼的考虑,但确实也有个别家长凭此向学校申请其他资助的情况。生源地助学贷款并没有完全做到充分保障、应贷尽贷,“因为表不够了,因为指标用完了”,没有申请到的情况时有发生。而这些家长,因为掌管更多的政策信息和关系资源,而优先得到。如果不加区别,简单处理,便更失公正,有悖国家初衷。

2、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部分地方政府在出具《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时比较随意

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由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学生入学时交到学校,将作为认定工作的重要依据。这类证明地方政府只是盖章,并没有附带的财政投入,对于这类证明,有些地方政府办事人员表现出一种随意,比如:对内容不审核,收入为零也没有“低保等情况说明”就盖章。学生没有填写内容的空白表格就盖章。印章不清楚,无法识别。印章颠倒180度。不填民政部门信息等等。使此证明信度大大降低。

3、  办理《低保证》、《低收入证》失效。《低保证》、《低收入证》,这类证明,政府有相应的财政投入,有钱。因此一些地方,出现“谁有关系谁好办理”的现象。有失公允,严重影响后续的工作。造成群众意见,干群关系紧张,降低党和政府的威信,实质也是一种腐败。

4、  办理时间与高校助学金评定脱节,时间观念淡薄。助学金一般在9-10月评审,11月末才交来,一看签发日期是9月份,说是刚发下来。还是缺少全心全意、完全彻底的工作精神。

5、  建议把办理低保、低收入事项纳入政府反腐内容。实在是关系民生,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

三、    学生家庭致困原因折射出的几条信息

1、 多子女家庭比较多,说明许多地方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不严。

2、 交通事故过多,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近100人家庭成员发生交通事故。我参加北京市励志奖学金评审,某校学生家庭发生过交通事故竟占20%,为了赚钱,开事故车、开快车、开超载车。不这样就赚不了钱。

3、 家长年龄不大患重病比较多,反映食品卫生问题,空气质量问题。同时反映地域差异和医疗保证体系的问题,谁都想到大城市、大医院来看病,但离开本地合同医院,报销比例大幅减少,增大家庭负担。但舍近求远实属无奈,谁不愿意少花钱也能治好病呢。

4、 单亲家庭不较多。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比较多。

5、 因贷款买房等大额消费出现的困难。从学生的家庭地址上可以大致判断出家庭背景,再经过细致了解,是学生家长贷款买房后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这类城镇居民大额消费的行为,与真正意义上的家庭经济困难有本质不同,需要特别的加以甄别。

还有相关两个问题:1、学生缺少体育锻炼的习惯,体质检测成绩80分以上不足40%2、学生汉语基本写作能力不足,受考试方式、网络语言影响较大。

四、    对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期待

11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会议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依法使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核查,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

1、 期待国家信用体系加快完善。当前最首要的是扩展领域。设想一个有过不良记录的人生活在北京,不能参加摇号,不能办理保险,不能使用医保卡,不能办理信用卡,不能办理验车等等,还会出现这么多违约吗?

2、 现在实行的违约记录保存7年的规定倒可以改为还款清零。给人以改过机会,不要逼人破罐破摔。

3、 给良好信用者更多优惠。由此联想到,如果把每年交通罚款平均奖励给无违法、无违章人员。降低无事故车辆保险费用。奖励良好,惩戒不良,使人们更加友好,使社会更加有序。

欢迎各位领导、专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