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
根据《北京工商大学“鸿基金励志助学金”管理办法》和《北京工商大学学生资助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拟组织开展“鸿基金励志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条件
2024年入学的北京工商大学注册全日制一年级本科学生,已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2.家庭经济困难,本人生活俭朴,生源地及成长环境来自偏远地区的学生优先;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二、名额金额
不区分等级,共评选10人,每人5000元,一次性发放。
三、评审程序
1.根据“鸿基金励志助学金”的评审条件,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鸿基金励志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2.学院受理学生申请,经院内审核后集中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提交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中午12点前,电子版发送至zzzx@pub.btbu.edu.cn,纸质版由学院签字、盖院章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良乡主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05)。资助中心成立评审小组,依据“鸿基金励志助学金”评审条件对学院所推荐候选人开展评审工作,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评审完成后,由学生资助中心将获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教育基金会、北京陈伟鸿公益基金会;
3.“鸿基金励志助学金”通过银行卡一次发给受助学生。
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鸿基金励志助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