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工商大学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市属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京教资财〔2024〕99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北京工商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德、智、体综合测评规定》、《北京工商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及《北京工商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工作规定,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李中奇(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郑光(学生处处长)

成员:校团委书记、学生处副处长以及各学院党委副书记

二、参评资格

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资格,绩点、综合测评等其他参评条件参照《北京工商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三、评审程序

1.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秉持“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评审原则,在学生开展学年总结、综合测评活动的基础上进行;

2.符合国家奖学金参评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受理学生的申请,并根据学校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附件2)开展院级评审工作,指导学生参加校级差额评审会的陈述、展示,按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等有关材料,通过[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学务管理系统]报送相关数据;

3.由学生处组织开展校级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进行现场评比;

4.学校对评出的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得者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评审工作日程及细则

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审会拟定于11月6日在良乡主校区召开,采用个人展示的现场评审方式,每位候选人有200秒个人成绩PPT展示;具体工作安排详见(附件3)。

附件1《北京工商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2《北京工商大学2023-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候选人名额分配》(第二批)

附件3《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及日程》(第二批)

附件4《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

附件5《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6《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教师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