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京教助〔2021〕27号) 、《关于做好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京教财〔2019〕3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决策部署,现就做好2021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登记工作(以下简称普查)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全体在校本科生

二、普查时间

2021年9月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继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和建立解决相对贫困机制成为重要任务,学校把普查作为学生资助工作践行国家和北京市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庄严承诺的有力抓手。

2.统筹推进,主动作为。各学院要理顺关系,加强统筹,将普查和认定有机结合,认定和应助尽助有效衔接,凸显普查的全面性、主动性,一环扣一环,减少资助工作盲区。

3.突出重点,积极落实。此次普查的第二类对象类型做了动态调整,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替换为原建档立卡中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和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同时低收入农户学生移出。第三类对象重点关注因疫情、洪涝灾害等致贫有需求的学生。各学院要精细筛查,精准施策,在国家资助之外,结合实际构建以勤工助学、“绿色通道”、校内资助、社会资助等为补充的学生资助体系,筑牢兜底防线。

四、材料填报

1.《普查确认书》(见附件1),由学院组织并指导学生填写并由各学院留存备查。

2.《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由各学院填写《普查确认书》中的第二、三类学生情况及两类学生的认定和受助情况。


附件:1.普查确认书      2.普查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