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京教资财(2022)60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北京工商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德、智、体综合测评规定》、《北京工商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及《北京工商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工作规定,现将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李中奇(校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吕良(学生处处长)
成员:学生处副处长以及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
二、参评资格
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资格,绩点、综合测评等其他参评条件参照《北京工商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三、评审程序
1、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秉持“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评审原则,在学生开展学年总结,综合测评活动的基础上进行;
2、符合国家奖学金参评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受理学生的申请,并根据学校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附件2)开展评审工作,指导学生参加校级差额评审会的陈述、展示,按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等有关材料,通过[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学务管理系统]报送相关数据;
3、学校对评出的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得者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评审工作日程及评审细则
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拟定于9月28日在良乡主校区召开,将采用“视频展演+个人答辩”现场评审方式,即每位候选人有2分半个人成绩播放,1分半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安排及详细评审细则详见(附件3)。
北京工商大学学生处
2022年9月22日
附件3:《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日程及评审会细则》
附件6:《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专家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