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京教助 [2020] 19号《关于做好2020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北京工商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德、智、体综合测评规定》、《北京工商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北京工商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北京工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北京工商大学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相关工作规定,现将20192020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张德玉
副主任:吕良、王海伟
成员:许峰、盖晓庆、徐伟钦、单静敏、熊慧、王嘉彦、张巍、杨立功、杨秀萍、杜亚辉、张倩、徐丹丹、杨超、刘晶、于涛、郑光
二、参评资格
国家奖学金: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在籍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北京市国家助学金:各年级在籍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详情参见《北京工商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北京工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北京工商大学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中的评审条件。
三、评审程序
1、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秉持“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评审原则,在学生开展学年总结,综合测评活动的基础上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在学生开展学年总结,综合测评活动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身份认定工作的基础上进行;
2、学生可根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的评审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受理学生的申请,并根据学校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的名额和评审方法,开展评审工作,指导学生参加评审陈述、展示,按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评审完成后通过[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学务管理系统]报送数据;
3、评审工作要求及程序参见《北京工商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北京工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北京工商大学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4、国家奖、助学金指标名额、日程安排详见《2019-2020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附件)。
特此通知
 

 

 北京工商大学学生处
 202098

附件1 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日程

附件2 2019-2020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日程

附件3 2019-2020学年国奖申请表

附件4 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模板

附件5 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申请表

附件6 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