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通知要求,做好我校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应2021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且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可自愿申请。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三)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具有一项以上情况的不重复申请,曾获得求职创业补贴(含一次性求职补贴)后因升学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再次毕业的不再申请。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毕业生1000元╱人。
 
三、申请流程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在97日—914日间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向本学院提出申请:
1、申请人《身份证》正面电子版照片;
2、申请人《承诺书》签字纸质板(如附件);
3、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所属网点开立的银行卡;
4、申请人其他的证明材料(国家助学贷款的由学校统一出具证明)。
(二) 经得学院初审同意后在,学院需在915日—921日组织申请人在求职创业补贴系统中录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图片:
2、系统只能上传.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的图片;
3、上传照片顺序依次为身份证、低保证(低收入或者建档立卡)、残疾证、其他相关证明照片;
4、 必须上传身份证原件正面清晰照片(背面无需上传)。
(三)校资助中心将在922日—923日对各学院系统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四)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将在924日—929日进行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中心将通过[系统]统一提交申请数据,报送相关材料至北京市毕业生服务中心。
 
四、审核发放
经北京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通过申请人提供的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发放。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此期间妥善保存银行卡,谨防丢失造成的发放不成功。
附件:承诺书
 
 
北京工商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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