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
“光华树才奖学金”是由团中央直属的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发起的,以联合企业和社会资源等力量,通过公益的手段向企业等社会组织募集教育资金,支持我国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在我校设立,为社会培养最需要的专业领域杰出人才,实现人力资源与企业等社会资源的共享。
根据《北京工商大学“光华树才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北京工商大学学生资助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学生开展2014-2015学年总结、综合测评和家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光华树才奖学金” 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在我校注册本科生、研究生中评选,在学生开展学年总结、综合测评的基础上择优产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政治思想表现良好,诚实守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勇于实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有爱心,热心于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和文体活动;
4、同等条件下,优先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并生活俭朴学生。
二、“光华树才奖学金”奖励金额、评审名额;
光华树才奖学金5000元/年/人,共6名。
三、奖学金申请材料、手续及有效证明
1、填写完整的奖学金申请书;
2、个人简历(如果有工作经验或实习经历,请注明并提交工作或实习证明);
3、由所在学院或系主任出具的推荐信,本科生申请只需1份,研究生申请需提供2至3份(加盖公章,须写明申请人的专业水平,班级排名情况,国内所学课程与所要申请的专业之间的联系);
4、成绩单加盖公章复印件(注明分数、学科、班级排名及每项科目的满分,例如:高等数学95,满分100分。如果成绩单上不能显示具体信息,学生所在学校应该出示相关证明);
5、发表的学术文章、著作列表、获奖证书复印件;
6、1500字获奖感言(正文宋体小四、行间距1),以“学院姓名”命名。
注:所有材料请一式三份,不论申请成功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谅解。
四、评审工作程序
1、学生可根据“光华树才奖学金”的评审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手续及有效证明;
2、学院受理学生的申请,并依据“光华树才奖学金”的年度指标开展评审工作,于10月28日前完成评审程序。并将《2015年光华树才奖学金申请书》及获奖感言发至zzzx@pub.btbu.edu.cn,被推荐人相关纸质版材料28日前报送资助中心。
3、经学校学生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后,由学生处组织对获奖学生进行公示;
4、学院负责经[学生征信系统-励志奖惩-受助学生]添加获奖学生信息;
5、学生处向资助单位报送申请材料;
6、邀请资助方北代表向受助学生颁发《光华树才奖学金获奖证书》;
7、“光华树才奖学金”通过北京银行卡一次性发放。
特此通知
北京工商大学学生处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