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3〕179号)文件 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将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4〕123号)文件精神,从2013年起,对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各高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和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残疾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现将2015年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15年(即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取得毕业证书)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与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二者不能重复发放。

  三、申请程序

一次性求职补贴发及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一)低保家庭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材料及填表说明见(附件1-3)

  1.《2015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1)一式两份;

  2.毕业生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明复印件并经过年审在有效期内(不早于2013年12月);

  3. 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 毕业生本人在中国工商银行本市网点开立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上标注本人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5.享受低保人员和毕业生的关系证明一份(关系不明时需提供)。

    (二)残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材料及填表说明见(附件2-3)

    1.《2015年残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2-1)一式两份;

    2. 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毕业生本人在中国工商银行本市网点开立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上标注本人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4.残疾人证(残疾证明)复印件一份;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各学院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申请的学生材料审核、汇总后报学生资助中心,并将《汇总表》及《申请表》电子版发至资助中心邮箱:zzzx@pub.btbu.edu.cn;

  (四)学生资助中心将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学生资助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资助中心将经过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材料进行汇总,于2015年3月30日前报送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六)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将北京市各高校报送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卡号)、金额等)报送至北京市财政局。

  四、发放程序

  北京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高校毕业生的个人账户,同时将拨付情况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2015届毕业生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按照文件要求严格审核申请材料,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材料。

  学生资助中心电话:68984522,联系人:石淑艳。



                              北京工商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

           残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材料说明                              

           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材料说明

           2015年残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2015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2015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      

           2015年残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